请在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在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领取考生违纪处理告知书,如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没有前来领取,即视为通知公告送达。在接到处理决定后,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起3个工作日内向365bet官网体育_365bet提款时间_365bet最新技巧招生考试院提出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写明申辩意见、理由和相应证据,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
上一篇:关于发放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的通知下一篇:关于误报监狱考点考生考场迁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