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贵阳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贵阳市考生分数,一律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办学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分数,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停止招收择校生。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有十种类别招生:统招生、配额生、区(市、县)配额定向生、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特长生、集团内招生、民族生、自主招生(含宏志班、民族班、面向全省招生、特长班招生)、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企事业民办学校招生。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公办普通高中、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不得突破指令性计划招生;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招生,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的,需按程序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实施。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全部纳入网上录取,实行网络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网上报名录取工作统一时间为7月11日至13日,除特长生、民族生、面向全省招生(含民族班、宏志班)三类招生在全市网上招生前按程序提前招生录取外,其余各类招生工作统一在7月11日开始,各类招生按本通知规定的录取流程进行。
此外,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格查处和纠正各类违反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损害学校和师生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不稳定的行为。各普通高中学校须凭市招考中心录取三联单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注册学籍和毕业证验印,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收取借读学生、严禁为学生挂学籍等。(记者 罗海兰)